广州助孕
推荐文章
成功案例
热门文章
环保科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之
2024-03-30

前言

2023年初,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本市也相应发布《上海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在上述2份清单中,PFOS类物质均位于清单第一位。

一、什么是PFOS?

PFOS类物质,即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以及全氟辛基磺酰氟,由全氟化酸性硫酸基酸中完全氟化的阴离子组成并以阴离子形式存在于盐、衍生体和聚合体中。分子式为C8F17SO2Y,其中Y可以是羟基、金属盐、卤化物、氨基或其它衍生物基团。

PFOS具有超强稳定性、高表面活性和特殊的疏水疏油性,能够经受强的加热、光照和化学作用以及微生物和高等脊椎动物的代谢作用。其C-F键十分稳定,键能达到486kJ/mol。C-F键(碳-氟键),被认为是有机化学造出来的最强单键,不容易发生断裂,几乎无法被破坏。理论上,要使C-F键断裂,需要1000摄氏度以上。因此,含有C-F键的物质,成为最难去除的物质,几乎不可能自然降解,一旦进入环境,就会永远存在。

二、PFOS结构式

三、PFOS是如何生产的?

PFOS的主要生产工艺是电化学氟化法。该方法是在3M公司的资助下,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教授发明的,并在1951年和3M公司一起获得相关专利的授权。

电化学氟化法的典型例子是烷基酰氯和烷基磺酰氯分别在无HF中电解生成两种重要的PFOS合成中间体——全氟烷基酰氟和全氟烷基磺酰氟。

四、主要用途

具备疏油、疏水等特性,被广泛用于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处理剂;

化学性质非常稳定,被作为中间体用于生产涂料、泡沫灭火剂、地板上光剂、农药和灭白蚁药剂等;

广泛地被使用在合成洗涤剂、义齿洗涤剂、洗发香波及其他表面活性剂产品等日用化学品中,以及大量用于纸张表面处理和器皿生产过程,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和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

生活中常见可能含PFOS的产

五、危害

持久性:PFOS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在浓硫酸中煮一小时也不分解。据有关研究,在各种温度和酸碱度下,对全氟辛烷磺酸进行水解作用,均没有发现有明显的降解;PFOS在增氧和无氧环境都具有很好的稳定性,采用各种微生物和条件进行的大量研究表明,PFOS没有发生任何降解的迹象。唯一出现PFOS分解的情况,是在高温条件下进行的焚烧。

生物累积性:PFOS及其衍生物通过呼吸道吸入和饮用水、食物的摄入等途径,很难被生物体排出,最终富集于人体、生物体中的血、肝、肾、脑中。

毒性:PFOS具有遗传毒性、雄性生殖毒性、神经毒性、发育毒性和内分泌干扰作用等多种毒性,被认为是一类具有全身多器脏毒性的环境污染物。

远距离迁移能力:PFOS具有远距离环境传输的能力,污染范围十分广泛。据有关资料表明,全世界范围内被调查的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水,甚至人迹罕至的北极地区,生态环境样品和人体内都存在PFOS的污染踪迹。

六、管控措施

国家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了各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管控措施。对PFOS类物质的要求如下:

1.禁止生产。

2.禁止加工使用(以下用途除外)。

(1)用于生产灭火泡沫药剂(该用途的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将PFOS类用于生产灭火泡沫药剂的企业,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4.进口或出口PFOS类,应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进出口。

5.已禁止使用的,或者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PFOS类,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

6.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涉及PFOS类生产或使用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上海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对PFOS类物质在落实国家管控要求的基础上,规定自清单发布之日起禁止加工使用,本市消防行业按规定从源头提前淘汰含PFOS类泡沫产品的采购。


参考资料